|
缙云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缙告字〔2009〕8 号
经缙云县人民政府批准,缙云县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方式出让缙云县五云镇朝晖新村东侧4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地块编号 |
土地
坐落 |
土地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建筑面积(m2) |
建筑层次 |
建筑
高度(m) |
特别要求 |
|
11 |
五云镇朝晖新村东侧地块 |
642.13 |
住宅 |
70年 |
≤1050 |
≤
3层 |
≤11.2 |
建筑风格及色彩需同北面现状拆迁安置房相协调,住宅采用坡屋顶(零起坡) |
181.2300 |
54 |
二、竞买对象
竞买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三级资质以上(含三级)且在我县没有拖欠土地出让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9月1日至4日到缙云县行政审批中心国土窗口(广电大楼三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有意参加竞买者,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资质证书;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15日下午18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15日下午18时。报名地点为缙云县行政审批中心国土窗口(广电大楼三楼)。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当场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缙云县招投标中心(广电大楼六楼),挂牌时间为:
2009年9月7日上午9时至2009年9月17日上午9:30时。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联系电话:0578—3315695,3315694。
联 系 人: 吕先生 李小姐
缙云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