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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矿产资源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JY矿2009-02挂
根据《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有关部门统一定点、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缙云县国土资源局对缙云县东方镇胡塔地沸石矿采矿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出让采矿权概况、范围和资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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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矿区名称 |
矿区
坐落 |
矿区面积(k㎡) |
采矿标高(m) |
出让年限(年) |
资源量
(万吨) |
起挂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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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东方镇胡塔地沸石矿 |
东方镇胡塔地 |
0.022243 |
210-333 |
4 |
60.12(122b) |
190 |
50 |
二、报名人资格
1、缙云县境内从事沸石选矿加工的企业法人;
2、竞买人必须具备解决开采点所涉及的通水、通电、通路、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各项政策处理的能力,同时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各项政策处理的相关费用。
三、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报名)时间及办法
申请竞买人须于2009年5月20日至2009年6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时(双休日除外)前到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购买挂牌文件(每份500元)。
1、报名时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交政策处理承诺书一份。
四、竞买费用
竞买人为准备和进行竞买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挂牌文件购买后一律不予退还。
五、竞买保证金交纳及处置方式
本次挂牌出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须于2009年6月10日17:00时前到达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单位名称: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缙云县支行 账号:810101040015907),并以银行提供的有效票据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换取竞买保证金收据为证。根据挂牌出让公告和有关要求按时报名、交纳保证金的方可参加本次挂牌竞买,未按规定时间交纳竞买保证金的视同自动放弃竞买资格。
在确定县国土资源局与竞得人签定《缙云县矿产资源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后五日内向未竞得人退还竞买保证金(不计息)。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转为采矿权出让金。
六、挂牌时间、地点和竞价方式
挂牌时间:本次挂牌时间自2009年6月11日8点30分至6月25日上午11时的工作时间,即除双休日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电子钟时间为准)。
挂牌地点: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竞价方式:起始价为人民币壹佰玖拾万元整;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每次增加幅度为人民币壹万元整或其整倍数。在挂牌期限截止前30分钟仍有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将以当时挂牌价为起始价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且超过或等于底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七、本次挂牌设底价
八、其他事项
1、竞得者应当场签订《缙云县矿产资源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并在30日内(即2009年7月24日下午4:00前)一次性交清采矿权出让金到指定帐户,并于当日与缙云县国土资源局签订《缙云县采矿权出让合同》后成为受让人。否则,视作违约,出让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同时,还应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具体其它事宜见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电话:0578-3315779 0578-3141807
联 系 人: 蒋 忠 刘 文
缙云县国土资源局
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