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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国土资源局
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我局委托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09年9月3日在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缙云县东方镇胡塔地沸石矿采矿权成功拍卖,买受人为浙江省缙云县天井山矿产加工厂。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采矿权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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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采矿权名称 |
矿区坐落 |
矿区面积(k㎡) |
采矿标高(m) |
年限(年) |
资源量(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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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东方镇胡塔地沸石矿 |
东方镇胡塔地 |
0.022243 |
210-333 |
6 |
60.12 |
二、受让对象
缙云县天井山矿产加工厂
三、采矿权拍卖成交价
资源量(333)60.12万吨,总价人民币200万元。
四、公示时间: 2009年9月3日至9月8日。
五、监督联系电话:(0578)314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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